山东法制传媒网:依法为伴,守“未”成长。槐荫区检察院立足自身资源和特色,着眼于未成年人保护教育,不断探索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新模式。近日,区检察院主动对接辖区中小学了解法治需求,制定多元化、实质化法治宣教活动实施方案,确定试点学校并邀请前期聘任的未成年人观护帮教专家参与个性化授课,育人于法,润物无声,携手多方力量深耕青少年法治教育土壤,播种法治种子。
3月21日,“梦之航”多元化法治宣教“第一课”走进杨柳春风中学,开展“预防校园欺凌、共建和谐校园”专题讲座。
活动中,第三检察部检察官以真实案例为依托,深入浅出讲解与青少年相关的法律知识和自我保护常识,提醒同学们远离校园欺凌。区司法局段北司法所副所长孟灏,结合自身多年从事社区矫正工作中的心理矫正经验,对未成年人如何加强心理健康建设,树立正向思维、预防校园欺凌等进行了详细讲解。同学们听得认真、学得仔细,积极参与互动。同时,区检察院还与学校教职工进行了座谈交流,向学校赠送法治图书及防治校园欺凌图册300余册。
下一步,区检察院将积极履行未成年人检察职能,精选预防性侵、远离校园暴力等宣讲主题,让学校“点单”“选人”进行授课,将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加强自护教育为主的法治宣传教育嵌入到未成年人法治成长的链条中,将“梦之航”品牌进一步打造成青少年法治教育“打卡地”,以“检察蓝”护佑校园蓝,为构建平安和谐校园贡献检察力量。(山东济南槐荫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