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消费者权益保护涉及民生民利,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特别是制售伪劣产品、药品、有毒有害食品的犯罪活动,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危害公共利益、破坏社会和谐稳定,人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检察院能动履职,想消费者所想,急消费者所急,解消费者烦忧,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积极参与城阳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在城阳万达广场举办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宣传活动,以“科学保健,健康生活”为主题进行“零距离”普法。
活动现场,检察干警通过倾听诉求、发放宣传材料、提供现场咨询等形式,向过往群众解读《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知识,介绍了检察机关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职能作用,重点围绕食品、药品等与民生息息相关的打假防假、电信诈骗、网购安全等热点问题,通过以案释法讲解了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犯罪手段,普及了消费者维权方式和渠道,并对群众较为关心的问题进行了一一解答,引导群众要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在日常消费中注重个人信息保护,增强防范各类失信风险的意识。同时,还走进商户,倡导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对商品产品质量严格把控,增强自觉守法意识,共同营造讲诚信、重信用的良好社会环境。
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页700余册,接待群众咨询60余次,检察人员通过真实案例宣传讲解,让群众更加深入地了解检察履职过程,并邀请参与市民提出意见建议,提高了群众的维权意识和消费风险防范意识,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下一步,城阳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能动发挥检察职能,加大对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监督力度和惩治力度,着力办好涉民生案件,为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检察支持。(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