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学生充当电信诈骗“工具人”
山东省冠县检察机关不起诉决定按下人生“重启键”
山东法制传媒网:(范孟震 许关庆)在校女大学生受朋友诱惑成为电信诈骗的“工具人”,近日,山东省冠县检察院根据刘某的犯罪情节、认罪认罚、退赃退赔以及日常表现等情况,依法对其做出不起诉决定,帮她按下人生“重启键”。
“马上要放暑假了,咱们假期出去玩一趟呗。”“可是我的生活费剩的不多了……”“没事,我来给你介绍一个生财之道。”“还有这好事?你快给我说说……”2023年6月暑假前期,河北某大学的大二学生刘某接到了朋友结伴旅游的邀请,可碍于自己囊中羞涩,二人便从河北到四川将自己的银行卡提供给了他人使用。不久后,电信诈骗被害人到冠县公安局报案。公安机关根据银行交易流水迅速锁定了刘某,随后刘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经查,2023年7月,刘某为获取非法利益,经他人介绍,跨省将自己名下一张银行卡、手机银行及有关密码交给“上线”使用,并刷脸验证帮助他人转移诈骗资金。案发后,刘某认罪认罚并退缴了自己的非法所得。2023年10月,冠县公安局侦查终结后,以刘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移送冠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审查案件过程中,承办检察官了解到刘某是名在校大学生,平时表现良好,并无其他前科劣迹,系从犯、自首、到案后认罪认罚、退缴非法所得。一旦刘某被贴上犯罪标签,会对她今后的学业、工作和家庭带来极大影响。在听取承办人汇报后,冠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柴青云表示:“司法办案既要展现法律的‘刚正’,也要融入司法的‘柔情’。检察机关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关乎涉案人的人生、关乎涉案人及其家庭的境遇和期许,要确保案件办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经研究,该院拟对刘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并进行公开听证。
2023年11月30日,一场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听证员、检察联络员、侦查机关代表和辩护人等共计16人参加的公开听证会在冠县检察院听证室开展并全程进行直播。
听证会上,刘某如实陈述了自己犯罪的过程。刘某表示:“一开始朋友告诉我这样操作可以挣钱,我是拒绝的,可当朋友告诉我她已经这样操作过没有任何风险的时候,我就有点心动了。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我法律意识淡薄,没有经受住诱惑,不知道怎么就走到了违法犯罪的道路上,我真的好后悔、好害怕......”
听证会上,山东省聊城市政协委员、聊城冠县实验高中副校长杨庆科表示:“检察机关拟作出不起诉决定,保留了一名在校大学生继续努力学习,学成后回报社会的希望,希望刘某在今后的工作学习中知法、懂法、尊法、崇法,在今后生活中开启新篇章。”
经集体评议,听证人员一致同意对刘某作相对不起诉决定,并当场对刘某进行训诫教育。最终,冠县检察院依法对刘某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
2023年12月29日,承办案件的检察官收到了一封刘某的信。信中写道:“我们一家深表谢意!感谢检察机关挽救了我!回想这几个月的经历,无数个日夜里都缠绕着我无法入眠。这件事给我敲响了警钟,2023年11月30日这一天对我来说刻骨铭心。”如今,刘某已经返回大学继续读书并入选了学校志愿者团队,在即将来临的寒假将跟随学校招生办的工作人员赴河南参加美术招生志愿工作,卸下包袱为实现自己的梦想而努力。(山东省聊城市冠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