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刘晓楠 葛敬晗)“法律底线不可触碰,法律威严不可侵犯!今后一定要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做到明辨是非、自控自律、遵纪守法。”近日,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邀请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帮教小组成员、法定代理人等,在“手拉手”观护帮教站内对2名涉嫌盗窃罪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观护帮教考察评估。
为实现对涉罪未成年人全方位的教育、感化和挽救,进一步加强“阳光·雨露”品牌建设,做实做优做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今年9月,任城区检察院成立了“手拉手”观护帮教站。
“手拉手”观护帮教站是对附条件不起诉的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监督考察、社会调查、观护帮教等工作的专门场所,通过制作一对一观护帮教方案,广泛邀请区团委、妇联等机关单位人员及村(居)委会成员、心理咨询师、家庭教育指导师、司法社工、义工或志愿者等组成观护帮教小组,召开观护帮教考察评估座谈会等形式,最大限度地帮助帮教期未成年人改过自新,顺利回归社会。
“可别忘了自己的承诺,接下来一定要好好努力考大学,我们等着你的好消息”。评估座谈会上,检察官耐心询问了帮教期未成年人对自己违法行为的认识,对未来的规划和打算,并进行了训诫教育。
随后,检察官向法定代理人了解了帮教期未成年人的思想变化、性格变化、行为变化等,对其进行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督促积极履行监护义务,防止类似行为再次发生。此外,检察官向观护帮教人员调查了帮教期未成年人的平日表现、近期变化及社会评价,听取了帮教建议。
评估结束后,检察官通过综合分析,对帮教考察是否合格作出了最终决定。同时,检察官在“法治时光e站”为帮教期未成年人兑换了精美的法治文创产品,鼓励他们珍惜宝贵机会与青春时光,在新的起点遵纪守法、崇德向善、积极进取、奋发作为。
为助推“手拉手”观护帮教站发挥实效,任城区检察院创新建设了“法治时光e站”,并制定了积分兑换规则,为帮教期未成年人及观护帮教小组成员提供“阳光·雨露”法治文创产品兑换服务。
帮教期未成年人可以通过纠正自身不良行为、参加公益活动、接受法治教育等取得“信用+鼓励”积分,帮教小组成员则可以通过参与观护帮教、提供心理咨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等志愿服务取得“参与+奖励”积分,并以此兑换钥匙扣、笔记本、玩偶、手办等法治文创产品。
通过“信用+鼓励”“参与+奖励”的双效激励机制,一方面消除了帮教期未成年人接受改造的抵触心理,另一方面也提高了社会人员积极参与观护帮教活动的积极性。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不仅要重“尺度”,也要传“温度”。任城区检察院将准确把握新时代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新要求,在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涉未成年人案件的同时,坚持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相结合,持续探索融合履职办案新模式,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倾情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