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袁家鹏)2021年以来,山东省聊城市高唐县检察院共办理涉“两卡”(银行卡、手机卡)犯罪案件162件281人,涉案人员众多,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为打击犯罪,破解难题,诉源治理,我院立足县域实际,多措并举,以检察智慧着力破解办理“两卡”犯罪案件难题,守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
传导证据标准,破解“主观明知”难题。成立一支反电信网络诈骗办案团队,与县公安局会签《高唐县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办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工作细则》,明确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主要涉及罪名的定性界分,解决“黑吃黑”定性问题,明确推定行为人的主观明知的各项要素,引导侦查人员围绕电信网络诈骗的特点有针对性地调取证明犯罪嫌疑人“主观明知”的证据,为案件顺利诉讼打下坚实基础。
严格规范办案,破解“就案办案”难题。充分依托“两卡”大数据监督模型,将办案过程中发现的上下线微信号、昵称、外号、银行卡开户信息、联系方式等涉案信息,录入“两卡”大数据监督模型,通过数据比对,信息碰撞,发现关联犯罪嫌疑人,认真审查证据中“明知”“上游犯罪证据”“社会危害性证据”,通过追诉,依法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及关联犯罪团伙,实现全链条打击。
反向行刑衔接,破解“惩治不力”难题。强化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做到证据互认、结果共用,对于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的,以及犯罪后有自首、立功表现的,犯罪后认罪认罚、积极赔偿损失的,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并移交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周某某参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时,由于受蒙蔽将自己的银行卡提供给他人,用于支付结算,涉案数额22万元,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其犯罪情节轻微,且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依法对周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同时向公安机关制发《检察意见书》,要求公安机关对其治安处罚,在落实宽严相济形势政策的同时依法惩处违法犯罪。
运用检察建议,破解“死灰复燃”难题。强化对反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的风险研判,梳理其犯罪成因、犯罪手段、发展趋势等,结合司法办案中发现管理漏洞及风险点,制发检察建议2件;落实办理银行卡风险提醒及“一人一卡”制度,规范企业公户和U盾使用,责令6家市场主体列为吊销状态,2家“僵尸”企业被依法清理;协同相关部门落实拓宽就业渠道、全民安装防诈APP,建立网络巡查监测机制、企业法定代理人限制规定、规范企业登记程序等措施,加大治理力度,堵塞监管漏洞,全力挤压涉诈违法犯罪活动的生存空间,做到主动预防、有力打击、堵塞漏洞、完善机制,用法治力量护卫群众的“血汗钱”。(山东省聊城市高唐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