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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沂南:会签!全面推进律师代理刑事申诉、国家赔偿案件试点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近日,山东省沂南县检察院与县司法局就律师代理刑事申诉、国家赔偿案件试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协商,共同签署《关于开展律师代理刑事申诉、国家赔偿案件试点工作办法(试行)》,这标志着律师代理刑事申诉、国家赔偿案件试点工作在沂南县全面铺开。
 
  自被市检察院确定为律师代理刑事申诉、国家赔偿案件工作的试点单位以来,沂南县检察院不断加强与县司法局的联系沟通,先后对该项工作进行了多次会商研讨,就引导当事人理性表达法律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促进“诉访分离”“息诉罢访”等方面的问题达成共识,对试点工作所涉及的代理范围、代理程序、权利义务、资金保障等内容形成一致意见。
 
  下一步,沂南县检察院将认真贯彻落实试点工作要求,加强沟通协作,充分发挥律师对刑事申诉案件的纠纷化解和外部监督的作用,全力推动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在法治轨道内依法高效有序解决,努力形成试点工作沂南经验,为该项工作在全市推开铺路搭桥。(山东省沂南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