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为深入贯彻落实“庭审观摩、听庭评议”专项活动要求,进一步提升检察队伍出庭公诉履职能力,10月17日,山东省菏泽市郓城县检察院组织开展了庭审观摩评议活动。该院副检察长王振江、第二检察部主任佀同方及部分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到庭观摩。
庭审中,公诉人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紧扣犯罪构成要件对被告人进行讯问,并依法举证质证。在法庭辩论环节,公诉人从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及量刑情节等方面发表公诉意见,并对被告人和旁听群众开展法庭警示教育,取得了较好的庭审效果。被告人对犯罪事实、罪名、量刑建议均无异议,并当庭再次表示认罪认罚。
庭审结束后,该院迅速组织参加庭审观摩人员对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表现进行集中评议。评议人员对法律文书质量、公诉人出庭规范、讯问技巧、法庭辩论策略、释法说理能力以及出庭整体效果等方面逐项点评,同时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建议,实现以听促学、以评促改,评议内容针对性、实效性强。
下一步,郓城县检察院将充分运用观摩实战实训方式,全面提升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的能力与水平,助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山东省菏泽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