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山东胶州检察院一案例在全省“百庭观摩千庭评议”获评优秀出庭案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检察 > » 正文

山东济南槐荫区检察院:车被剐蹭后,他心生一念……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我很后悔,一时贪念毁了这个家……”近日,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朱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一案,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朱某有期徒刑一年,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任某12910元。
 
  “今天拿不出八万块,你是走不了了”
 
  又是一个炎热的夏季深夜,朱某像往常一样驾驶着出租车在市区穿行,寻找搭乘客人。“这几晚生意太一般了,这样下去孩子的奶粉钱又没着落了……”朱某心里想着,不由得略有焦虑起来。突然,车身一震,朱某发现是一辆紧贴自己的小汽车剐蹭后快速地驶离了。于是,朱某加速追了上去。
 
  不一会,两辆车停在了一处较为空旷的路边。昏暗的路灯下树影斑驳,空无一人的道路上偶尔有车辆匆忙路过,两人两车对峙着。“别报警,咱们私了。”任某眼神闪躲,惊慌失措地说。此时,朱某闻到了任某身上浓烈的酒气,瞬间明白了,一个贪婪的想法在脑中浮现:“今天拿不出八万块,你是走不了了。”朱某壮了壮胆子,抛出了解决方案。觉察到了朱某的意图,任某假意使用手机转账给朱某,随后趁朱某回车上拿手机,一踩油门,再次溜之大吉。
 
  高架路上演夜半追车
 
  朱某不甘心被剐了车还一无所获,越想越气,加大油门再次追了上去,两人竞相追逐,理智在激烈的“狂飙”中迅速丧失。
 
  随着追逐,朱某发现任某即将驶入车流量较大、繁密复杂的市区道路上。“不能功亏一篑。”朱某油门一踩,猛打方向盘,意欲逼停任某。
 
  “我选择报警!”
 
  “碰!”现场一片狼藉。朱某故意变道与任某车辆相撞,致使任某驾驶车辆失控,先后与途经此地刘某驾驶的车辆、朱某车辆相撞。
 
  “出了事谁都别想跑。”朱某下车恶狠狠地冲刘某和任某说。随后,又悄悄跟刘某说:“千万别报警,你看他喝酒了,咱们私了,多要些赔偿。”刘某没有接受朱某的威胁与劝诱,选择依法维护自身的权益,随即拨打了报警电话。
 
  案发后,朱某赔偿受害人刘某包括医疗费、交通费等赔偿费用共计5000元,取得其谅解。
 
  勿抱侥幸心理,莫让贪念缠心
 
  “曾无数次回想到当晚,要是不被那一丝侥幸促使开车上路,就什么事都没有了,可如今,说什么都晚了。”任某悔恨地说。因酒后超速驾驶的任某也得到了相应法律惩罚。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早已成为社会的共识,酒后开车轻则违法,重则犯罪,但总有人抱着侥幸心理酒后开车,不仅对自己和他人生命不负责任,也让一些“碰瓷”的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
 
  记牌报警勿截车,知法遵法方得所
 
  本案承办检察官姜明玉提醒:发生交通事故后,首先要牢记事故车辆车牌、保存证据并且在第一时间报警,如果遇到司机逃逸的情况,可驱车跟随,拍下车牌等信息,切记不要做出超车、逼停的危险行为,不要因一时的冲动触犯法律底线,致使自身承担更严重的法律后果。同时,提醒那些想通过“碰瓷”发家致富的人: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千万不要被贪念蒙蔽了心,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通讯员:韩燕、窦田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