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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菏泽单县检察院:创新工作方法 提升社区矫正检察监督质效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近年来,山东省菏泽市单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主动求新求变,健全机构,充分运用大数据,强化制度保障,全力做好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
 
  以检察室为依托
 
  取得同步监督新突破
 
  2021年,单县检察院先行先试,设立社区矫正检察室,选派1名员额检察官、2名检察官助理承担日常工作。检察干警全程参与社区矫正机构的前期调查评估,社区矫正对象交付、入矫、宣告等工作,实时监督,防止出现漏管问题。社区矫正对象入矫后,检察室发挥同步监督作用,一线监督社区矫正机构执法工作开展情况,以便及时发现脱管情形。检察室成立以来发现并监督纠正漏管情形、脱管情形10件,社区矫正机构全部整改到位。
 
  以大数据为支撑
 
  实现工作质效新提升
 
  明确工作重点,加强对社区矫正机构在社区矫正对象外出、人脸签到等方面的信息化监督。积极沟通协调,获取单县智慧矫正系统权限,全面、准确掌握社区矫正机构的入矫、日常监管、解矫等工作情况。定期梳理请假外出社区矫正对象的外出地、期限、理由等信息,查看社区矫正机构是否按照规定划定电子围栏、社区矫正对象是否超范围活动以及其他违法违规或脱管现象。定期核查社区矫正对象人脸数据签到报表,发现问题及时监督纠正。在智慧矫正系统的基础上,单县检察院积极推进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建设,整合社区矫正对象报到日期、检察内网缓刑判决生效日期等数据,以社区矫正法相关规定作为监督切入点,构建社区矫正对象漏管监督大数据模型。
 
  以“三制度”为保障
 
  开创检司协同新局面
 
  为更好形成工作合力,实现社区矫正监管与检察监督工作双赢共赢,单县检察院与县司法局建立周简报移送、联席会议、重大事项听证会等3项制度。社区矫正机构与刑事执行检察部门每月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互通社区矫正监管、监督工作情况和发现的突出问题,共同研究解决措施。通过召开听证会,充分发挥听证员、特邀检察官助理的社会经验和专业知识等优势,合力化解社区矫正工作难题,共同推动社区矫正治理工作高质量发展。截至目前,已召开联席会议8次、听证会3次。(山东省菏泽市单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