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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海阳市检察院用法守护,用情救助,扎实开展司法救助工作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真是太感谢你们了!这两万元的救助款真是我们的救命钱啊!”王某握着检察官的手,满眼泪花地说。
 
  这是近日山东省海阳市人民检察院入村发放司法救助金时发生的一幕。
 
  2022年,海阳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在办理一起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发现被害人母亲独自抚养两个幼童、家庭生活困难,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遂将此线索移交给第五检察部。向院领导请示汇报后,第五检察部随即开展了国家司法救助线索的核查工作。
 
  在与王某的交谈中,检察官了解到,本案被害人小芳系王某与前夫所生之女,前夫去世后,王某带着小芳改嫁,后又生下被害人小玲。王某现已与小玲之父离婚,离婚时,王某为争取小玲的抚养权,主动放弃了前夫向小玲支付抚养费的义务。王某本人小学尚未毕业,独自带两个幼女在海阳市某村租房生活,平时仅靠打零工养家,无稳定经济来源。
 
  本案发生后,王某在去律师事务所送资料的途中,又因遭遇车祸,6根肋骨骨折住院,现在尚在恢复期,不能外出打工,这让本就困难的家庭雪上加霜。经过进村走访调查,检察官快速作出救助决定,经烟台市人民检察院向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最终将2万元救助金发放到被救助人手中,缓解了被救助人家庭的燃眉之急。
 
  司法救助工作是一项为群众办实事的工作,一头连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怀。
 
  近年来,海阳市人民检察院健全协作配合机制,突出救助重点,加大救助力度,完善救助方式,提升救助效果,切实帮助困难家庭解决急难愁盼问题。
 
  下一步,海阳市人民检察院将结合前期与市妇联会签的《关于深化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扩大开展专项活动的覆盖面和受益面,全面保护困难妇女合法权益。(山东省海阳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