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感谢党和国家的好政策,我和老伴一定会好好抚养两个孩子长大。”近日,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检察院与区妇联到司法救助对象蒙某一家回访时,被救助人蒙某紧紧握着检察官的双手哽咽说道。看到他们生活逐渐重回正轨,检察官们倍感欣慰。
2023年5月,潍坊市潍城区检察院检察官在审查一起故意伤害案件时,了解到被害人被害后,其两个未成年孩子被外婆蒙某抚养,蒙某年迈体弱、无固定收入来源,且案发后未获得任何民事赔偿,遂将线索移送至该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的检察官。
经潍坊市潍城区检察院与区妇联共同走访调查核实,省市区三级检察院审查后认为蒙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且属于救助妇女专项活动中的重点救助对象,决定共同发放司法救助金。
因丧女之痛,蒙某和其老伴心理备受打击,为进一步提升救助质效,该院联合妇联、街道,组织心理咨询师、家庭教育指导师对蒙某一家进行心理疏导。在该院和妇联的共同推动下,街道和村委帮助蒙某一家办理了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最大程度减轻案件给被害人家庭带来的伤害,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自最高人民检察院与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联合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以来,潍坊市潍城区检察院认真贯彻活动部署,围绕“凡是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妇女,均应当及时提供救助帮扶”的工作目标,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和妇联组织的职能优势,加大对困难妇女群体的帮扶救助力度,与区妇联会签《关于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的合作机制》,在建立联络会商机制、救助重点、线索移送、救助方式等方面不断探索、健全完善,根据个案情况帮助困难妇女解决就业、心理辅导、子女教育等问题,将司法救助融入社会救助,切实提升救助效果,让司法更具温情。截至目前,共办理困难妇女儿童司法救助案件9件9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0余万元。
下一步,潍坊市潍城区检察院将与区妇联继续开展好“检察+妇联”多元救助工作,将司法救助工作融入国家对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大局,立足各自职能,凝聚专业力量,搭建综合化社会支持体系,共同构筑救助妇女群众的强大合力,帮助困难妇女及其家庭解决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妇女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