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庭观摩、千庭评议”:
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区检察院对一起寻衅滋事案件开展听庭评议活动
山东法制传媒网: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院“百庭观摩、千庭评议”专项活动要求,进一步提升检察队伍出庭公诉能力水平,6月13日,济南市济阳区检察院组织对一起寻衅滋事案开展听庭评议活动。
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传文,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庆龙,第二检察部主任刘小青及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全体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到庭观摩,并于庭审结束后开展评议。
在庭后评议会议上,每位与会干警分别对该案出庭公诉人员表现的优点和不足发表了个人意见。陈庆龙指出,该案公诉人员庭前准备充分、示证质证、法庭辩论及庭审整体效果比较好,但在庭审语言规范、文书质量、仪容仪表、释法说理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张传文强调,出庭公诉是公诉人代表国家依法指控犯罪、维护诉讼参与人合法权利、履行刑事审判监督职责的重要活动。要进一步提升每个公诉人员在证据审查、法律适用、出庭指控、诉讼监督等各方面的能力素质,提高司法办案的规范化水平。要通过听庭评议活动的开展,相互交流学习,取长补短,促进练好内功,提升实战能力,更好展示公诉人公正司法良好形象,促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刑事诉讼案件。(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