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6月8日,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法院公开审理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该案由市北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建担任审判长并组成合议庭审理,市北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董宏耀出庭支持公诉。市北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李建伟现场旁听监督,6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以及群众代表观摩庭审。
该案系青岛首例跨国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022年3月,被告人李某某为他人制作一套具有上传、下载、管理非法获取他人手机信息功能的软件系统,并负责日常维护。该系统被用于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并实施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截至被告人被抓获之日,他人通过该系统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1658.4万条,其间,被告人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8.5万元,其行为严重侵害了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本案经合议庭合议,当庭作出宣判。市北区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同时判令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李某某彻底删除系统源代码,在国家级媒体公开道歉,并支付公益诉讼损害赔偿金人民币8.5万元。庭审和宣判过程中,董宏耀检察长和赵建院长先后对被告人进行当庭教育。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释法明理,被告人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对社会的严重危害和对家庭的沉重伤害,满含热泪认罪悔罪,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各界代表观摩庭审后表示,本次庭审由法院院长担任审判长审理,检察院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充分体现了市北区法院、检察院对坚决打击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力度,以及对推进司法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的重视。本次庭审过程条理清晰、严谨有序、顺畅高效,展现了市北区司法机关严格依法办案的过硬作风。同时,代表们认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严重危害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易引发电信网络诈骗、敲诈勒索等衍生犯罪,社会危害性极大。市北区法院依法履行职能,追究被告人的刑事与民事双重责任,对非法出售、提供、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行为形成惩治威慑,有效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下一步,市北区法院将进一步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通过院长公开开庭、代表委员旁听监督等方式加强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促推审判执行工作能力水平不断提高,切实做到以高水平执法办案服务全区高质量发展。(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