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殖放流+植被修复
山东滨州无棣县检察院120万元异地修复生态环境
山东法制传媒网:胜日放鱼渤海滨,无边光景日日新。6月5日,在“世界环境日”和“全国放鱼日”两个节日来临之际,山东滨州无棣县检察院开展“海洋公益诉讼增殖放流及生态资源植被修复活动”。
现场投放半滑舌鳎40余万尾,种植柽柳、白蜡树木11000余株。
生态损害修复费用120余万元均来自该县公益诉讼团队办理的非法采砂案件缴纳的生态损害赔偿费用。
无棣县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跟进推行“河湖长+检察长”等协作机制,实行“专业化办案+精准化监督+保护性监督+社会化治理”生态检察工作模式,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和公益诉讼检察有效衔接,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公益保护职能,护航黄河流域和环渤海水域环境生态安全。
近年来,无棣县检察院开展生态损害替代性修复十余次,追回生态损害赔偿金共计300余万元,实现了打击环境资源犯罪、修复生态环境、赔偿经济损失等良好社会效果。(山东省滨州市无棣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