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陈一佳)为进一步提升检察干警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增强干警应急救护知识,提升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自救、互救能力,6月1日下午,山东济南槐荫区检察院组织开展急救知识技能培训。槐荫区红十字会应急救护培训师姚海旭应邀授课。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泳淳,区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王霞,区检察院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任宗国,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侯存海,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吕燕,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朱兆国出席活动,全体干警参加活动。
理论教学
“什么情况下可开展心肺复苏?”
“首先,要确认患者有没有意识。其次,凑近他的鼻嘴边,感受是否有呼吸。最后,探一下病人有没有脉搏。”
姚海旭老师采用理论知识讲授方式,依托多媒体课件,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生动形象地讲解了心跳骤停、气道异物梗阻、创伤救护等常见意外伤害的预防和急救方法,并重点讲述了心肺复苏的情况判断以及准确要领。
实操演练
实操演练中,姚老师对胸外按压、人工呼吸、海姆立克急救法等进行了演示,并邀请干警参与模拟演练。同时,干警就自己关心的急救知识与姚老师进行了互动交流,现场学习气氛浓厚。
整场讲座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让检察干警快速掌握正确的应急救护方法,提升了干警的安全健康防护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活动结束后,干警纷纷表示此次培训贴近生活,实用性强,受益匪浅,进一步提高了大家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山东济南槐荫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