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魏振彬)5月29日上午,山东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临沂全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大众网记者现场了解到,山东临沂全市检察机关持续提升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水平。
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落实省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部署,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依法能动、融合履职,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今年以来,全市未检部门坚持“零容忍”态度,重拳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与市公安局协商会签《关于建立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一站式”办案机制的办法》,制定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工作规范。加大对强奸、猥亵、拐卖儿童及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等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从严提出量刑建议,积极建议适用从业禁止、禁止令。《关于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意见》和《关于办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将于今年6月1日正式实施,全市未检人员将及时学习并抓好贯彻落实,持续提升办案质效。
加强涉案未成年人双向保护,既用心帮教涉罪未成年人,又全力关爱、救助未成年被害人。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尽可能促其改恶向善,同时也坚持宽严相济,做到宽容但不纵容。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均开展社会调查,落实合适成年人到场68次,进行考察帮教114人次,及时对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进行了封存。更加注重关爱救助未成年被害人。积极开展检察司法救助,主动协调教育、民政、卫健、司法行政等部门提供复学就业、经济帮扶、身体康复、心理干预、法律援助等多元化综合救助。对农村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特殊被害人群体给予重点关注。今年以来共向未成年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7万余元。(山东临沂全市检察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