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为深入贯彻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扎实开展“百庭观摩、千庭评议”专项活动,进一步提升出庭公诉能力和水平,近日,山东省枣庄市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代表和峄城区检察院干警到薛城区人民法院,现场观摩了薛城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庭审活动,并在庭后对公诉人的表现作出评议。此次听庭活动采取不打招呼“推门听庭”的方式,观摩评议了公诉人平时的出庭表现,达到了检验出庭“真功夫”的目的。
庭审中,公诉人紧紧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全面系统的举证、质证、答辩,条理清晰,详略得当,展现了过硬的能力素质和精神面貌。公诉人的出庭活动依法规范,指控有力,发表公诉意见法理情融合,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庭审结束后,观摩人员在枣庄市薛城区检察院召开了听庭评议会,认真填写《听庭评议表》,逐一发表评议意见,对公诉人的庭审表现给予充分肯定,并就证据审查判断、举证质证、答辩、庭审应变等方面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
参加观摩评议的年轻检察干警代表表示,参加此次听庭评议收获满满、感受深刻,公诉人出色的出庭表现和对案件的准确把握都值得学习,同时发现了自身的不足差距,明确了改进方向。
下一步,枣庄市检察院将继续扎实开展“百庭观摩、千庭评议”专项活动,让公诉人在“听庭”中学习,在“评议”中进步,推动提升证据审查、法律适用、出庭指控、诉讼监督等能力,以队伍素能现代化助力检察工作现代化。(山东省枣庄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