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近日,山东省烟台市高新区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于某以妨害公务罪批准逮捕,此案系高新区检察院办理的首例因酒后闯卡逃避检查导致交警受伤案件。
2月24日凌晨,烟台市交通警察支队第五大队民警在高新区科技大道开展醉酒驾查处行动。犯罪嫌疑人于某酒后驾车行驶至该处路段时,执勤交警让其停车接受检查,发现其系酒后驾车后,交警在其车头前方放置反光锥,于某为逃避检查,驾驶车辆闯卡,致交警右手中指骨折。
检察官在此提醒: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遇到交警例行检查,应停车积极配合,闯卡逃避检查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每位驾驶员都应当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积极配合交警部门执行公务,安全出行、守法出行。(山东省烟台市高新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