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山东胶州检察院一案例在全省“百庭观摩千庭评议”获评优秀出庭案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检察 > » 正文

山东日照岚山检察院:树立“文明典范” 推动“检立潮头”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检察院自2017年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单位”称号以来,充分发挥全国文明单位的引领示范作用,以精神文明创建为抓手,推动检察工作整体提质增效。先后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节约型机关”“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队伍中涌现出“平安中国建设先进个人”“齐鲁最美检察官”等先进典型。
 
  强化组织领导
 
  形成创建工作合力
 
  该院党组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实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领导机制,进一步调整完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院党组会和全体干警会,对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及时协调解决文明创建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同时,将文明建设与评先树优紧密结合,全力构建全员、全过程参与、共建共享的文明创建格局。
 
  倡树先进理念
 
  培育特色文化品牌
 
  持续优化特色建院,以“政治建院,品牌强院”为引领,系统化推进品牌建设,绘就多彩基层院建设新图景。制定《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检察院文化品牌建设实施方案》,充分挖掘“向前一步解决问题”工作理念品牌成功经验,带动“益心向海”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品牌、“护‘未’安澜”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等新品牌的深度培育。通过赋予品牌新动能、增添品牌新动力,强化品牌新贡献。
 
  坚持党建引领
 
  助力文明单位创建
 
  充分发挥党员在文明创建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党旗树在文明创建主战场,党员身份亮在文明创建第一线,全面构建“党建+文明创建”工作模式,把党的建设贯穿到文明单位创建全过程,不断增强干警的政治定力、理想信念和纪律观念。丰富党史学习教育载体形式,组织开展“百年华章以书献礼”党史读书分享会等活动,切实筑牢每名党员的忠诚底色。
 
  搭建学习平台
 
  锻造高素质检察队伍
 
  深入实施“扬帆起航”干部能力提升工程,以“岚检讲堂”、办案经验分享会、青年理论学习小组为基础搭建平台、促进交流;在大案要案办理中淬炼本领、增长才干。建立“党青联学”机制,吸收青年干警列席党组(扩大)会、检委会、业务数据分析会,铺就青年干警成才“快车道”。注重发挥“平安中国建设先进个人”王福鑫、“齐鲁最美检察官”“富民兴鲁劳动奖章”获得者刘新华等身边典型引领作用,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引领干警比担当、比作为、比贡献,不断激发干警干事创业热情。(山东省日照市岚山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