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韩思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每年5月15日国际家庭日所在周为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在第2个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到来之际,为广泛宣传《家庭教育促进法》,筑牢未成年保护的家庭防线,岱岳区检察院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开展家庭教育宣传活动。
按照省院在岱岳区检察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规范化”试点工作的要求,岱岳区检察院于4月7日成立泰安市岱岳区家庭教育指导规范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岱岳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岱岳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任副组长,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负责人任成员。岱岳区检察院将在家庭教育指导规范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带领下,统筹深化未成年人检察“四检合一”,大力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质效,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近日,岱岳区检察院应邀参加岱岳区教体局、岱岳区妇联在岳峰中学举办的岱岳区家庭教育宣传周启动仪式,并参观了位于岳峰中学的齐鲁家庭教育实践基地,表示将持续加强检校合作,推动家庭教育宣传工作高质量发展。
启动仪式后,岱岳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干警于静及董雪赶赴范镇埠东小学,为该校师生带去法治教育。在范镇埠东小学简朴宽敞的操场上,整个小学一到五年级全部103名小学生及其家长整齐就坐。
董雪以《预防性侵,守护成长》为主题,向在场师生及家长开展了预防性侵害的法治教育宣讲。宣讲期间,董雪与在场孩子们亲切互动,通过邀请同学上台配合模拟情景演绎、邀请同学回答问题的方式,来增加孩子们的参与感、增强孩子们的记忆。并通过所办理的一个个令人痛心疾首的真实案例,提醒家长肩负起保护孩子的责任、提醒孩子们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法治宣讲过后,岱岳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负责人于静着重向在座的学生家长普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相关内容。于静以家庭教育“教什么”“怎么教”为切入点,围绕家庭责任、社会协同、国家支持、法律责任四大板块,向家长介绍了如何“依法带娃”。随着于静的讲解,家长们频频点头,表示此次法治宣讲受益匪浅,今后将更加用心、依法肩负起教养孩子的责任。
“103个学生分布在周边几个村落,最远的离学校有5公里,有百分之三十的学生是留守儿童……”宣讲活动结束后,范镇埠东小学校长刘连军向于静和董雪介绍着学校及学生的情况。随后,郑重聘用于静为该校“法治副校长”,聘期一年,并为于静颁发了聘书。
“我将切实肩负起法治副校长的职责,做好校园普法宣传工作,在开展校园法治教育的同时,也关注学生成长的各方面,提高学生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信心和能力。”于静说道。
岱岳区检察院表示,下一步将继续立足检察工作职责,以家庭教育宣传周为契机,丰富检察工作载体,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知识,引导更多家庭重视家教、家风,共同促进和谐家庭,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山东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