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马春毅,陈煜)近日,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为包帮村居福山区臧家庄小夼村整修村居2台直饮水机。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检察院在参与村居护林防火任务时,了解到小夼村村民直饮水机损坏,影响350余户村民日常饮水。经与村委及时沟通联系后,我院第一时间安排专人联系专业人员对2台饮水机进行了修理,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翟世顺同志亲自现场调研,及时跟踪修理后使用情况,确保村民饮水安全有序。
下一步,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要求,紧贴群众实际需求,不断提升检察机关公信力和良好形象。(山东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