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林坤)为进一步推进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凝聚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合力,5月6日下午,山东日照岚山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工作推进会。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岗主持会议,全体干警参加。
会上,王岗介绍了创建全国文明单位的工作内容和重要意义,并对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强调,全国文明单位作为中央文明委命名的金字招牌,是文明创建方面的最高荣誉,争创全国文明单位,既是提升队伍素能的方法,也是强化检察工作的重要手段。全院干警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和行动,推动文明创建工作走深走实,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聚力赋能。
会议要求,要提高站位、凝聚共识,深刻认识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开展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是全面提升检察工作质效和增强干警荣誉感、归属感、获得感的重要举措,各部门要以全国文明单位复查验收为契机,紧盯问题补短板、聚焦弱项抓提升、建章立制促长效,推动机关党建、队伍建设和检察业务全面发展,助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要坚定信心、鼓足干劲,着力增强创建工作的信心决心。2023年是全国文明单位复查验收的“大年”,要以初次争创的态度,大力培植文明新风,奋力推动阵地建设,积极打造特色品牌,高标准、严要求做好材料验收和实地检查等工作,确保顺利通过全国文明单位考核验收。要强化落实、统筹推进,切实形成创建工作的强大合力。要强化组织领导,牢固树立创建“一盘棋”思想,不断增强人人参与、人人共建的思想和行动自觉,以争的意识、拼的姿态、抢的劲头奋力开创文明创建新局面。(山东日照岚山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