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张继清 刘晓楠)近期,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检察院联合任城区司法局利用5天时间,对辖区15个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社区矫正检查围绕调查评估、交付接收、监督管理、教育矫治、变更执行、解除矫正、维护社区矫正对象合法权益等方面,采用书页审查、信息化核查、现场检查、重点人员实地走访等多种方式进行,认真查阅了社区矫正档案,对521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谈话教育。同时,针对交付接收、监督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脱管、漏管等违法情形,依法提出了纠正意见。
通过检查,进一步推进和规范了社区矫正工作,保障了《社区矫正法》的正确执行,提高了教育矫正质量,促进了社区矫正对象遵守社区矫正规定的自觉性,推动了辖区社区矫正执法水平和社区矫正检察水平双提升。(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