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当初办这个取水卡就是觉得现制现售饮用水比家中自来水更为健康,可是我们小区这个设备使用了好多年,也不知道现在水质达不达标,还干净、安全吗?”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某小区居民李某说。
前段时间,淄博市博山区检察院检察官在履职中发现,一小区现制现售饮水设备存在饮用水经营者未在饮用水设备及周边依法完整公示相关经营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设备管理人员联系方式、设备卫生许可批准文件复件、水质检测时间和结果等相关信息。
为了进一步掌握相关情况,淄博市博山区检察院检察官第一时间对辖区内各大社区、镇街进行实地走访、勘查,并对勘查情况进行拍照取证。经走访发现,域内多地饮用水设备存在未依法公示经营信息问题。“《淄博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在设备或者周边醒目位置及时公示相关信息,监管单位有监督管理职能,没有公示相关信息,可能会使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受到侵害,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该院检察官说。
为让老百姓喝上放心水,近日,淄博市博山区检察院就现制现售饮水设备未依法公示经营信息问题召开公益诉讼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集中送达检察建议,建议相关部门做好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单位摸底工作;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对淄博市博山区内现制现售饮用水进行全面排查,定期抽检水质,探索建立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工作机制;做好信息公示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形成工作合力。
检察建议一经发出,责任单位立即响应,并在全区开展集中排查。这一举措使得饮水设备有了新的“身份标识”,提高了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意识。下一步,淄博市博山区检察院将继续探索更多“接地气、暖民心”工作思路,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让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切切实实融入到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