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近日,根据上级院交办案件线索,东阿县检察院针对县内隐形眼镜、美瞳市场乱象开展走访排查行动。经调查,该县多家眼镜店在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向不特定群体擅自销售隐形眼镜、美瞳、护理液等。
4月13日,针对辖区内隐形眼镜、美瞳及护理产品存在的无证经营问题,东阿县检察院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村振兴联络员、特邀检察官助理以公开送达的方式向职能部门送达了检察建议书,要求其强化沟通、协调,在全县范围内对药品器械行业开展拉网式排查,规范管理商家、促进守法经营,切实维护社会公众利益。
下一步,东阿县检察院将持续跟进隐形眼镜、美瞳产品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情况,定期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回头看”专项监督,通过依法能动履职,为规范市场健康发展,守护心灵之窗,保障消费者身心健康贡献检察力量。(山东聊城东阿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