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常态化落实最高检“应听证尽听证”的相关要求,近日,山东省昌邑市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2名听证员出席,公安机关代表、当事人及其辩护人到场参加听证,人民监督员见证听证过程。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全面阐述了案件事实、证据审查、法律适用以及拟作不起诉的理由,鉴于犯罪嫌疑人犯罪情节轻微,自愿认罪认罚,自首并主动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根据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建议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在听取各方陈述及充分讨论后,听证员一致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审查程序合法,同意该院对犯罪嫌疑人作相对不起诉决定。听证员表示,本次公开听证会既符合法律规定,又体现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有利于挽救教育犯罪嫌疑人,同时,也将作为昌邑市检察院依法办案的重要参考。
承办检察官表示,本次公开听证会依法保障了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及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参与权与监督权,是该院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促进矛盾化解,推进诉源治理的有效举措。对于有重大争议或重大影响的案件推广检察听证制度,以听证会的形式进行公开审查,既能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又能传递司法温度,最大化实现惩治与教育相合一的社会效果。
下一步,昌邑市检察院将进一步推动检察听证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以看得见、听得懂的方式让当事人把事情说清、听证员把理辨明、检察官把法讲透,以公开促公正,用听证赢公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山东省昌邑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