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3月31日,在《黄河保护法》即将实施之际,山东省菏泽市鄄城县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发挥公益诉讼职能、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典型案例和工作开展情况。发布会由鄄城县文联副主席任明丽主持,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赵付柱,办公室负责人、新闻发言人于加贺参加发布会。
赵付柱介绍了2022年以来发挥公益诉讼职能,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开展情况,于加贺通报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典型案例。
2022年以来,鄄城县检察院共办理涉黄河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8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件,1件入选全国“千案展示”,1件获评全省典型案例,2名干警受省级以上表彰。
建好公益诉讼队伍,筑牢公益诉讼基础。依托沿黄检察室,打造“检护河苗”工作站、12309党员服务站、护企发展工作站、生态保护工作站“一室四站”,有效整合人员力量。成立专职检委+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特邀检察官助理的专门办案团队,努力实现惩治犯罪与修复生态的有机统一。发挥老干部心系检察、热心公益、熟悉业务、联系广泛的优势,聘请16名老干部为公益诉讼观察员,收集相关线索。
做好沟通,汇聚协同保护合力。主动向县委、人大汇报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县委、县政府下发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检察机关深入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措施,并纳入全县大督查工作平台。创建“党建促引领、鄄检民益行”融合品牌,促进公益诉讼提质增效。强化线索管理、内部联动,创新制作四大检察涉黄河线索筛查机制,做法被最高检《检察工作简报》刊发。坚持协同共治,与县河长办、河务局建立线索发现、诉前磋商、联合行动、业务研讨机制。
办好案件,提升综合治理效能。深化黄河环境保护,组织开展黄河沿岸环境卫生、沿黄镇人居环境等“小专项”监督。加强黄河资源保护,深入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积极办理非法狩猎、盗伐林木、非法捕捞水产品等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优化沿黄营商环境,制定安商惠企八项措施,推动知识产权公益保护,激发沿黄镇高质量发展活力。
发布会上,还就检察机关如何使公益诉讼工作取得最佳社会效果、在贯彻落实《黄河保护法》方面有哪些更新举措等问题进行了答记者问。(山东省菏泽市鄄城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