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山东胶州检察院一案例在全省“百庭观摩千庭评议”获评优秀出庭案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检察 > » 正文

山东鄄城县检察院:捕捞者成为黄河生态保护者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捕鱼变“补鱼”
  ——山东省鄄城县检察院:捕捞者成为黄河生态保护者
 
  山东法制传媒网:​​“因我个人违法行为给黄河生态造成了危害,今后我要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增强守法守纪意识……”这是犯罪嫌疑人在公开听证会上真诚忏悔的一幕。
 
  为深入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等法律有效实施,切实维护黄河生态环境及渔业安全,坚决打击非法捕捞渔业资源行为,近日,山东省鄄城县检察院召开了一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公开听证会。
 
  增殖放流、修复生态
 
  做好前半篇文章
 
  2022年6月29日19时许,犯罪嫌疑人王某某、董某某在黄河禁渔期内,采取电鱼的方式非法捕捞鲤鱼、鲫鱼等,损害黄河生态环境。鄄城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多次与特邀检察官助理、鄄城黄河河务局负责同志沟通,积极引导犯罪嫌疑人增殖放流包括鲤鱼、鲶鱼等鱼种在内的308斤鱼苗,助力黄河生态修复,并在涉案黄河水域周边向游客发放调查问卷,对群众了解非法捕捞的情况开展实地调研,联合多部门同向发力,探讨针对性措施。
 
  增加司法透明度
 
  以公开听证赢得公正公信
 
  “鉴于犯罪嫌疑人犯罪情节轻微,无违法犯罪前科,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增殖放流,积极修复黄河生态,且自愿认罪认罚……”听证会上,鄄城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介绍了审查认定的案件事实、法律适用等具体情况,对拟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充分释法说理。鄄城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其他参会人员认为,鄄城县检察院积极适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体现了司法温情,对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表示高度认可。
 
  签订服务协议
 
  做好后半篇文章
 
  为达到“警示+教育”的双层效果,避免“不诉了之”,听证会还邀请特邀检察官助理、鄄城黄河河务局负责同志普及黄河生态保护的相关知识及非法捕捞的严重后果,犯罪嫌疑人当场表示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自愿签署社会公益服务承诺书,承诺将长期积极做好黄河生态保护宣传服务。
 
  多部门形成合力
 
  助力守护“黄河安”
 
  听证会后,鄄城县检察院联合多家单位,通过座谈凝聚共识,成立“守护黄河”志愿者服务队,制定志愿服务制度,建立长期开展宣传活动的部门协作机制,营造共同参与守护黄河的良好氛围。(山东省鄄城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