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为充分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更好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促进综合治理水平提升,3月23日下午,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区检察院与区公安分局召开工作磋商会议,就建立“不起诉+”工作机制进行研讨会商。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庆龙,区公安分局副局长罗斌,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负责同志,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法制大队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会上,陈庆龙介绍了建立轻微刑事案件“不起诉+检察听证”“不起诉+训诫承诺”“不起诉+公益服务”等工作机制的背景、意义及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对拟会签的文件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明确适用范围和条件。检警双方就拟不起诉案件适用“不起诉+”各项措施的犯罪嫌疑人,从启动程序、考察方式、考察期限、考察结果等方面进行了充分讨论,达成了初步共识。
双方还就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证据收集、案件管辖、取保候审执行等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沟通交流,对推动刑事案件办案质效提升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取得了较好效果。(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