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近日,山东省临沂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表扬在全市妇女儿童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的通报》,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费县院第三检察部被通报表扬为先进集体,高新区检察院耿轶凡被通报表扬为先进个人。
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紧紧围绕“1368”总体思路,切实扛起检察机关保护和监督职责,认真落实“两法”,深入践行“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采取一体履职、全面保护、统分有序的未成年人“四大检察”综合履职模式办理涉未案件,持续深化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不断强化法律教育宣传,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全力打造“沂蒙未检”工作品牌,构建全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大格局。
费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暖阳”未检团队秉承“多一份关爱,让未成年人的心灵多一份灿烂”的理念,确立“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工作模式,形成执法办案专业化、法治教育全面化、综合治理体系化的完备机制。“暖阳”品牌已辐射到全县,构建起“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大暖阳”格局。
耿轶凡同志始终秉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讲好未检故事,传递检察好声音,获得“最受欢迎法治副校长”等荣誉称号;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巡讲团成员,山东省全环境立德树人宣讲团成员暨法治宣讲类人才库、未成年人检察统一集中办理类人才库;撰写多篇信息、文章被最高检《检察工作简报》、《中国检察官》、正义网刊发;被市检察院记“个人嘉奖”4次。(山东省临沂市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