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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莒县检察长牟文涛在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上作检察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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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日照莒县检察院检察长牟文涛在县
  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作检察工作报告
 
  山东法制传媒网:1月6日,在莒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莒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牟文涛向大会作工作报告。
 
  2022年,莒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锚定“走在前、开新局”,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在服务保障现代化强县建设中取得新进展。
 
  一、聚焦发展第一要务,以更高站位服务中心大局
 
  宽严相济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全力护航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100人,起诉735人,审结率为94.7%,同比提升5%。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批捕11人,起诉339人;持续严惩故意伤害、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批捕21人,起诉88人;坚决惩治“两抢一盗”、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批捕37人,起诉99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从重从快起诉涉恶犯罪1件,改变定性1件,发出源头治理检察建议4件,社会治安秩序持续向好。一体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适用认罪认罚从宽953人,适用率为97.5%,对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过失犯,依法不批捕70人,不起诉260人,最大限度消解社会戾气,促进社会内生稳定。
 
  多措并举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围绕“突破莒县”决策部署,出台服务保障高质量建设“四个莒县”的32条意见,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全力维护市场秩序,批捕非法集资、金融诈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犯罪7人,起诉33人,涉案金额3亿元。全面推开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与县工商联等14个部门共建第三方评估机制,对3家符合条件的涉案企业适用企业合规,防止“案子办了、企业垮了”,以严管厚爱向市场主体释放司法红利,工作做法被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开展“服务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调研活动,出台21条服务企业的意见,向企业制发法律工具包和风险防控手册,设立检察服务联系点,为企业提供个性化检察服务,撰写的调研报告被县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能动履职助力县域社会治理。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以依法监督的“我管”,促进职能部门依法履职的“都管”。持续推动落实最高检一至八号检察建议,在金融监管、快递安全等领域发出检察建议24件,推动相关部门建章立制9项,其中1件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社会综合治理检察建议。常态化开展不捕、不诉等检察决定公开宣告186场次,把司法办案、检察服务等法治产品送到村居、企业,积极打造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通过“两微一端”等媒体平台,发布法治宣传报道120篇,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促进法治莒县、信用莒县建设。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担任听证员,开展检察听证51次、简易听证63次,引导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和监督司法办案,把全过程人民民主更深融入检察履职实践。
 
  二、紧扣民心最大政治,以更实举措保障民生福祉
 
  用心用情守护群众美好生活。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惩治与教育并举,充分利用检调对接等机制,对促成和解的34件轻微刑事案件,依法作出宽缓处理,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惩治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14人;发出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检察建议4件。全链条、一体化打击网络诈骗、推进“断卡”行动,起诉相关犯罪92人。积极适用速裁直办模式办理案件152件,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抓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民心工程,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54件,全部实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用干警的辛苦指数换取信访群众的满意指数。
 
  温情司法为弱势群体撑腰。始终把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作为检察履职的重点,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办理支持起诉案件40件,帮助农民工追讨劳动报酬32万元,让诚实劳动者不再辛苦又心酸。与侦查、审判机关协力加大追赃挽损力度,为受侵害群众挽回损失2924.4万元。加大对妇女权益保护力度,依法起诉强奸、猥亵等犯罪23人。走进村居社区、老年大学等场所开展防范养老诈骗普法宣传,守护好老年人的“钱袋子”。出台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24条意见;向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44个家庭发放司法救助金46.9万元。在办理相某煜交通肇事案过程中,依法快速向死亡被害人的4名子女发放救助金5万元,帮助解决生活困难、完成学业,使他们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精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坚决斩断伸向孩子的“黑手”,批捕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15人,起诉36人。积极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不批捕3人,相对不起诉8人,附条件不起诉23人。撰写的性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分析报告,被县委主要领导批示。联合县妇联、县关工委成立全市首家“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持续推进家庭教育指导体系建设。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发出家庭教育令、督促监护令58份,引导问题家长“依法带娃”。联合有关部门落实强制报告、入职查询564次,全覆盖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打造“检晖·芳华”未检普法团队,开展法治进乡村专项巡讲,结合真实案例拍摄以案释法微电影,利用“云课堂”在中小学常态化播放,进一步扩大未成年人法治教育覆盖面。
 
  三、坚守公平正义底线,以更优质效强化法律监督
 
  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持续做优刑事检察。会同县公安局建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充分发挥监督制约、协作配合、信息共享机制作用,监督立案13件、撤案9件,受邀提前介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65次。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规范执法司法信息共享、案件移送,督促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件。进一步完善与法院的配合、制约机制,受邀列席审委会6次;准确把握抗诉必要性,提出、提请抗诉3件,采纳率100%。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纠正社区矫正、财产刑执行违法51件,深化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整治,监督纠正吴某玲“以孕避刑”案的经验做法被最高检刊发推广。助力反腐败工作大局,强化监检衔接,审查起诉上级院交办的职务犯罪3人,在市检察院组织指挥下查办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罪2人。
 
  坚持“监督纠错与维护裁判权威并重”,持续做实做强民事行政检察。以贯彻民法典为抓手,进一步加强民事检察工作,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67件。常态化开展虚假诉讼监督,提请抗诉、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涉案金额40万元,让打假官司者吃上真官司。切实维护法院裁判的既判力,在充分释法说理的前提下依法作出不支持监督决定7件。开展“护航民生民利”和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活动,助推违建拆除、社会保障等领域案件办理,成功化解行政争议4件,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政和。其中1件被最高检评为优秀案件、1件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工作经验被《检察日报》刊发推广。
 
  坚持“履行好公共利益代表的职责定位”,持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充分发挥“河(湖)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等机制作用,积极探索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与检察建议的衔接和转化工作机制,形成公益诉讼保护合力。开展安全生产领域专项监督,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2件,助推消防通道和燃气安全领域溯源治理。聚焦国有财产保护,督促收回国有财产150余万元。深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为名木古树、野生动物撑开检察保护伞。
 
  四、抓牢队伍建设根本,以更大力度落实严管厚爱
 
  持续强化政治统领业务。开展全员政治轮训,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开展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14次、研讨11次。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县委和市检察院报告32次。积极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将支部建在部室上,全面压实部门负责人的党建工作责任。在职务犯罪侦查专案组成立临时党支部,切实发挥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成功突破案件奠定扎实的组织基础,让党旗在办案一线高高飘扬。
 
  持续提升全员业务素能。组织业务培训600余人次,院领导上台授课13次,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132件,以“头雁效应”带动整体素能提升。打造青年干警教育培养的“三驾马车”,举办“法舟酌理”青年论坛,组织“莒检微课堂”,开办“青年夜校”。队伍建设经验做法获评全省基层院建设典型事例。积极开展理论研究、业务竞赛等活动,为干警素能提升搭建平台。一年来,先后有3件案件被最高检、省检察院评为优秀案件、典型案例,4个集体和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4名干警入选省级人才库,2项成果获市级表彰,4篇论文在市级征文中获奖。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国家级“节约型机关”。
 
  持续深化检察管理创新。不断优化检察队伍管理,落实岗位权责清单制度,深化检察权制约监督体系建设。承担全省检察人员考核试点任务,研究制定考核工作实施细则,推进检察人员“全员、全面、全时”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绩效分配的重要依据。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提拔重用和职级晋升科级干部5名,选升高级检察官6名。努力改善队伍构成,招录公务员5名,现有40周岁以下青年干警37名,占政法编制的57.8%,为检察事业发展注入源头活水。
 
  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检。扎实开展“转作风、强服务、促发展”活动,大力倡树“严真细实快”的工作作风。深入开展廉洁从检教育,积极推动清廉家风建设。坚决落实“案-件比”司法质效评价标准,平均办案周期持续缩短。抓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主动记录报告有关事项83件。加强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衔接,坚持日常督察和专项督察结合,不断增强监督实效,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指导7次,发布督察通报14期。
 
  党的二十大描绘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明前景,明确提出“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要求。新时代新征程,检察机关重任在肩、使命在肩。2023年,县人民检察院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全面建成办案强院目标不动摇,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履职尽责,奋力开创新时代莒县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一是坚持政治建检不动摇,在坚定理想信念上培根聚魂。自觉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核心要义,学深悟透“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始终牢记“国之大者”,坚决做到一切检察工作从“从政治上看”,把讲政治与抓业务无缝衔接,培厚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政治本色。
 
  二是坚持业务立检不动摇,在能动检察履职上持续发力。自觉在大局之下思考和行动,紧紧围绕“五个新突破”、“四个莒县”目标任务,落实更加务实管用的服务举措。切实扛起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检察责任,加大弱势群体保护力度,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综合保护知识产权,坚决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等犯罪,在助力守牢“一排底线”上展现更大检察作为。
 
  三是坚持管理强检不动摇,在完善工作机制上深化提升。进一步完善检察人员分类考评体系,健全优秀年轻干部培养机制。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中层干部履职承诺等制度,推行清单制、台账式、可视化工作落实机制。抓实“案-件比”评价标准,深化案件质量评查,提升办案规范化水平。统筹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建立健全协调顺畅、配合联动、落实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
 
  四是坚持从严治检不动摇,在锻造过硬队伍上加压奋进。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党风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驰而不息“转作风、强服务、促发展”,把检察职能前展后延到村居、企业,畅通检察为民“最后一公里”,以检察初心守护群众民心。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坚决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以零容忍的态度正风肃纪,决不让检徽蒙尘蒙辱。
 
  奋斗路正长,行者方致远!新的一年,县人民检察院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以创新创优的精神状态,苦干实干的责任担当,依法能动履行检察职责,为奋力书写莒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检察贡献!(山东日照莒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