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九曲黄河万里沙,浪淘风簸自天涯。”黄河作为母亲河,其治理和利用,自古以来是一个持续不断的挑战。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检察院创立了“蓝黄合绿”守护黄河安澜公益诉讼品牌。其含义是自然色中蓝色和黄色融合在一起就是绿色,也代表“检察蓝”护航“黄河黄”,把社会各界的力量汇聚到一起形成合力,最终打造黄河沿线的“绿色”生态、美好生活,保障黄河安澜,推动高质量发展。
思想建队,精锐出战
擦亮“检察蓝”的底色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组建优秀办案团队,注重团队建设,组织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加强公益诉讼相关业务知识学习,推动理论指导实践,2022年1名干警荣获济南市“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标兵”。
系统思维,协同战略
汇聚“双赢多赢共赢”的合力
坚持系统思维,与区河长办等5家单位联合会签《关于建立河湖长、检察长、警长+督察长、流域长、网格长联动工作机制,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同区自然资源局会签《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意见》,形成检察监督与行政履职同向发力的生态保护新格局。注重借助“外脑”,聘请7名特邀检察官助理,在办案中听取专业意见,提高办案的专业化水平。
理念引领,四位一体
守护黄河流域的自然“黄”
充分运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支持起诉等手段,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坚持“刑事打击+公益诉讼+警示教育+生态修复”四位一体的办案模式,在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迅速恢复受损的公共利益,将检察机关刑事惩戒、警示教育和保护公共利益的职能发挥到最佳。注重黄河滩区生态环境保护,针对在黄河滩区乱倾倒渣土等问题,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问题得到有效整改。
拓宽思路,多元保护
提升黄河流域的人文“绿”
黄河流域的高质量发展,不仅需要绿水青山,更需要优质人文环境的支撑。天桥区检察院积极拓宽思路,在文物保护、安全生产领域集中发力,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的作用,办理涉文物保护、英烈保护、安全生产领域等公益诉讼案件16件,努力营造良好的人文环境。
天桥区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依托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创新打造“蓝黄合绿”品牌,通过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汇聚形成合力,共同守护黄河流域的自然生态环境,共同提升黄河流域的人文环境,走出了一条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综合治理、系统治理的新路子。(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