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近年来,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检察院加强与兖州区妇联、民政等部门的沟通交流,探索“三步走”工作法则,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做好妇女儿童司法救助工作,传递检察温暖。2022年以来,该院共办理涉妇女儿童司法救助案件44件,发放救助金25.4万元。
畅通内外渠道
提高救助数量
激发内生动力,坚持全员“一盘棋”。由各业务部门在办案过程中发现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涉案困难妇女儿童案件线索,及时将线索移送控申部门,控申部门接到线索后及时调查核实。
凝聚外部合力,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交流。该院联合兖州区妇联建立困难妇女儿童司法救助联席机制,共同摸排案件线索;建立联络员制度,加强与民政、妇联等部门的沟通交流;建立困难妇女儿童信息共享机制,变“上门等案”为“主动寻案”,共同摸排案件线索。
用心用情关怀
提升救助质量
针对处于弱势地位的被害人,为避免二次伤害,济宁市兖州区检察院设置了专门的情绪疏导室,通过播放轻音乐等方式缓解被害人情绪,能够在相对轻松的环境下完成调查工作。同时,设置“绿色通道”,对家庭困难、急需医疗费用等特殊情况的符合救助条件的妇女儿童,主动上门开展调查工作,配合证明机构开具证明材料,先行发放司法救助金。
延展帮扶途径
增强救助效果
坚持“一案一策”,该院针对被救助妇女儿童不同家庭情况,在发放救助金后进行跟踪回访,对实施司法救助后生活仍面临困难的,协调妇联、民政等部门及当事人所在村居做好后续帮扶工作。在给予司法救助的同时,该院注重矛盾化解,协调开展心理辅导、参加社会实践等活动,通过提供法律援助、公开听证等方式化解“法结”,打开“心结”,使被救助妇女儿童的生活步入正轨。(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