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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口检察打造“与法‘童’行”新品牌 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今年以来,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检察院积极推动党的建设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运用“党建+未检”工作模式,打造“与法‘童’行”新品牌,以高质量党建促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用心守护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
 
  一是打造党员先锋队,助力品牌创建。开展“一部一品、一院多品”品牌创建活动,选取2至3名优秀党员组建“党员先锋队”开展品牌创建工作。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特色作为品牌亮点项目加以培育,探索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处遇“四三”监管新模块,打造对罪错未成年人科学有效惩戒、教育、观护的分级处遇“龙口模式”。
 
  二是组建志愿微团队,强化普法宣传。开展“双报到、双提升”工作,充分调动党员积极性,发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特色,组建集心理咨询、法律宣讲等职能为一体的党员志愿“微团队”,开展“检爱同行,共护未来”“栀子花开”等护蕾行动20余次,受到社会广泛关注。以“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为依托,线上线下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讲”活动28次,全方位扩大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
 
  三是建立“红黄绿”档案,依法分类处置。将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党建业务融合成效的标尺,充分考虑群众的实际需求,系统梳理涉未成年人案件,按照罪行类别、刑罚轻重、家庭情况等分级分类,建立红、黄、绿三级档案,实施有针对性的临界预防、惩罚处分、社矫监督、心理干预等工作。
 
  四是协同部门党支部,形成保护合力。联合其他部门党组织共同发力,以检察监督促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政府保护,并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合力,为未成年人提供最优成长环境。
 
  在“党建+”理念引领下,龙口市检察院牢固树立“以未成年人为中心”的保护理念,着眼于溯源治理,既注重办好每一个未检案件治好“标”,又关注案件背后的深层次问题根治“本”,全方位强化该领域监督、预防、协作、宣传工作,实现党建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融合质效从“好”向“更好”发展。(山东省龙口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