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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黄岛检察院:捕鸟为啥是犯罪,听证会上说清楚了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检察官,俺们当初捕鸟就是为了保护自家麦田和果园,没想到会触犯法律啊!”近日,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检察院在对3起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举行集中听证会时,涉案的6名当事人满脸焦急地解释道。
 
  据了解,青岛市黄岛区检察院办理的3起案件所涉及的6名当事人均系当地农民。为了阻挡小鸟飞入果园和麦田搞破坏,他们便在田地周围架设了捕鸟粘网。
 
  正当他们以为自己想出了好办法时,却被告知捕鸟粘网已被民警查获,并可能涉及刑事犯罪。办案民警经侦查发现,上述当事人捕获的鸟类均属《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中所保护的动物。
 
  今年11月初,上述案件被移送至青岛市黄岛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线索同时被移送该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经初步审查,检察官认为,上述违法行为人的行为损害了生物多样性,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遂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立案调查。
 
  通过进一步审查,办案检察官了解到,涉案6人均以务农为生,架设网具捕鸟系为保护果园和麦田,主观恶性较小,且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失轻微。对此,该院决定召开公益诉讼诉前听证会,邀请案发地村集体组织代表作为听证员参加。
 
  听证会上,检察官向案件当事人释明了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均表示认识到了自身行为对野生动物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并自愿在村里参加与保护环境资源有关的公益劳动。
 
  综合考虑当事人的现实情况以及听证员的意见,该院同意由当事人以提供公益劳动的方式折抵应支付的损害赔偿金,从而实现对生态环境资源的替代性修复。《检察日报》第10073期第02版作者:卢金增、崔芸芸、黄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