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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寿光检察院:“三个结合”推动法治进乡村巡讲活动提质增效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检察机关“检爱同行——法治进乡村”全国巡讲活动开展以来,寿光市检察院以巡讲活动为抓手,能动发挥检察机关在新时代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中的作用,推动实现家长学校和乡村学校相结合、法治教育和传统文化教育相结合、普遍教育和精准防治相结合,切实增强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和自护意识,让巡讲活动既充满生机活力,又落地见效。
 
  家长学校和乡村学校相结合
 
  实现家校共建未成年人保护格局
 
  建立家长学校,强化未成年人家庭保护。寿光市检察院能动履职,整合社会优质资源,组建以检察官+“五老”志愿者为骨干的宣讲队伍,利用农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学校礼堂等场所,在全市89个村开办“美德健康家长学校”。家长学校成立了以村支部书记为校长的校务委员会,按照“双重配备”原则配备1名员额检察官和1名传统文化志愿讲师。截至目前,家长学校已先后宣讲350多场次。
 
  走进乡村学校,深化“法治进校园”活动。创新巡讲形式。线下开展法治课堂、模拟法庭、普法游戏、互动式体验、制作未检文创物品等活动进行普法教学;线上与教育部门组建微信群,制作微视频、微动漫等进行普法教学。
 
  法治教育和传统文化教育相结合
 
  共育德法双馨未成年人
 
  建章立制,强化推动。督促各乡村学校完善各项校规校纪,将法治教育和传统文化教育列入思政课内容。
 
  双料共育,提质增效。“五老”志愿者着重讲授优秀传统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弘扬社会风尚,滋润未成年人的心灵;检察官以案释法,讲解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有效防止未成年人被侵害的方法,增强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和自护意识,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普遍教育与精准防治相结合
 
  实现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
 
  普法宣讲,根据宣讲对象确定宣讲重点。针对幼儿园与低龄学生,进行法治启蒙和自护教育;针对初、高中阶段的青少年,科普法律知识并进行警示教育;针对学生家长,积极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督促家长履行监护职责,落实家庭教育主体责任;针对学校教职员工和基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者,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知识,宣讲强制报告制度和入职查询制度,敦促其履行特殊法定职责。
 
  精准施教,靶向诊治乡村未成年人保护问题。对有不良行为或者有不良行为倾向的未成年人,开展警示教育,促进提升自我约束能力;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行为矫治、心理疏导、教育感化;对“甩手”家长开展督促监护,进行训诫,制发督促监护令,筑牢未成年人家庭监护防线;借助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家庭教育指导师等社会力量,对问题少年和问题家庭开展必要的心理疏导、关爱救助、家庭教育指导等工作,改善亲子关系,促进家庭和谐。
 
  巡讲活动中,寿光市检察院已开展心理疏导8人次,家庭教育指导48次;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积极开展司法救助,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多元化帮扶,对6名未成年人发放司法救助金8.6万元,支持1名未成年被害人变更监护权并帮助其重返学校;对于宣讲中发现的问题,运用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优势,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予以纠正。(山东省寿光市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