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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首批!青岛检察普法校车在青岛上线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白树文)在第九个宪法宣传日到来之际,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检察院与城运控股集团交运温馨校车公司联合开展“奋进二十大检察校车伴我行”普法系列活动,建立检企普法合作新模式,打造的全省首批“清泉号检察普法校车”首次亮相,共同护航全市未成年人健康成长。11月29日上午,双方战略合作协议签订暨“清泉号检察普法校车”揭牌仪式在城运控股集团交运温馨校车公司举行。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光,青岛城运控股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毛德丰等出席活动,共同为检察普法校车揭牌。
 
  检企协作新篇章校车普法伴同行
 
  为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贯彻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要求,青岛市人民检察院与城运控股集团交运温馨校车公司就建立检企普法合作新模式达成共识,将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和校车服务有机结合,共同打造“清泉号”检察普法校车。揭牌仪式上,杨光介绍了青岛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的相关职能及工作情况,毛德丰介绍了温馨校车公司运营情况以及近年来依托校车资源致力于打造青少年知法懂法的普法流动课堂,开创青少年教育新途径的多项举措。随后,双方现场签署《关于共同开展青岛市检察校车普法合作协议》,市检察院向温馨校车公司赠送各类普法资料,温馨校车公司现场聘任两名检察官担任特邀检察照管员,为温馨校车承运的广大在校学生提供常态化法治教育资源。
 
  当前,全市运行温馨校车共有近2000辆,日送中小学生近13万人,根据《协议》,所有“清泉号检察普法校车”将在外部显著位置张贴法治主题宣传内容,检察机关依托这一精准普法载体,以“流动窗口”搭建法治“互动平台”,把“青少年普法”引入校车文化,利用学生上学放学时间,由随车照管员通过分发宣传画、播放法治短片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向未成年人普法,使温馨校车成为深化青少年普法教育的重要思想阵地。
 
  普法讲座促发展筑牢平安上学路
 
  揭牌仪式结束后,为提升校车司机及照管员的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特邀检察照管员、青岛市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检察官助理王椿茜围绕强制报告制度等内容对其展开专项普法教育讲座。授课以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案例,详细解读了强制报告出台的背景、意义和内容,并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以及校车司机、随车照管员的职责,阐释了应报告的情形及需要承担未履行报告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法律责任,强化了校车工作人员的自身使命感,加强校车安全监督,为学生创造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20余名校车司机及照管员代表参加了此次的普法讲座。
 
  “普法校车是孩子们了解法律知识的便利窗口,作为与孩子们密切接触的岗位人员,提升校车司机及随车照管员的法治水平和守法意识极为重要,此次培训让我们对强制报告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受益匪浅。”城运控股集团交运温馨校车公司随车照管员翟雪表示。
 
  流动法治小课堂普法清风拂面来
 
  当天下午,利用学生们的放学时间,贴满法治宣传画的“清泉号”检察普法校车穿行在道路间,学生们浸润在法治氛围中。借此,特邀检察照管员也登车为学生们带来了一场精彩的法治互动小课堂。特邀检察官以未成年人自护为主题,在讲解中注重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通过互动环节点燃孩子们的参与热情,校车内气氛活跃,学生们积极抢答检察官老师提出的问题,一路欢声笑语洋溢在车内,真正让法治教育走进了孩子们的心中。
 
  近年来,青岛市检察机关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共选派166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常态化开展青少年普法工作。据了解,城运控股集团交运温馨校车公司在营校车95%在青岛郊区及偏远乡村运行,本次活动是青岛市检察机关为提升乡村地区青少年普法精准性、实效性的一次有益尝试,是检察机关开展2022年宪法宣传月活动的启动活动,也是全市检察机关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下一步,检察机关将继续和城运控股集团交运温馨校车公司深度合作,共同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校车普法活动,播撒深植法治种子,进一步强化广大未成年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