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槐检宣)11月16日下午,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研讨,深入学习了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相关内容和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海龙主持学习,在家的班子成员参加学习。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吕燕对学习内容进行领学,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侯存海,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朱兆国及列席会议的青年理论学习小组成员代表围绕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进行了交流发言。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席旁听工作组成员、区行政审批局副局长李莉到会指导。
王海龙检察长指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要持续兴起学习宣传贯彻的热潮。
一是要坚持深学敏思,在全面学习上下功夫。通过深化学习完整、准确、全面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
二是要坚持政治铸魂,在入脑入心上下功夫。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牢记“国之大者”,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是要坚持融入大局,在知行合一上下功夫。准确把握中国式现代化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找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做好基层检察工作的契合点、切入点深入思考。
四是要坚持人民至上,在检察为民办实事上下功夫。把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最新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以实实在在的检察业绩,努力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五是要坚持持续攻坚,在抓好年底各项工作上下功夫。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自觉转化为干好工作的务实行动和实践品格,确保如期实现全年工作目标。
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席旁听工作组成员、区行政审批局副局长李莉进行现场点评。对区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予以充分肯定,并对进一步做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提出了意见建议。(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