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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淄博淄川检察院:“苗苗课堂”进校园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为进一步强化乡村地区未成年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保护乡村地区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近日,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检察院“苗苗课堂”联合淄川区关工委前往淄川太河中心学校开展“检爱同行——送法进乡村”活动,为该校初二、初三年级学生带来一场别开生面的法治教育讲座,并向该校全体师生宣传“两法”及强制报告制度。
 
  本次“苗苗课堂”由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负责人何莉主讲,结合偏远山区学生的学习生活,以“法伴青春,我的青春我做主”为主题,通过播放法治教育宣传片、讲述青少年犯罪常见案例等形式,以案释法、以法明理,讲解了如何应对校园欺凌、预防性侵害、如何辨别网络诈骗等相关法律知识,让同学们体会到法律就在身边,努力做法律的敬畏者、尊崇者与捍卫者。
 
  针对目前社会上的养老诈骗案件频发的现象,何莉检察官还呼吁在校学生发挥“小手拉大手”作用,将反诈骗知识带回家,帮助家中长辈增强反诈意识,学习甄别诈骗的常见手段,提高养老反诈的知晓率,为全民反诈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检察干警在校园内向学生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宣传册400余册,为同学们普及“两法”知识。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他们承载着每个家庭的期望,肩负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2021年6月1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正式施行,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提供了有力保障。
 
  检察干警在校园布告栏张贴强制报告制度宣传海报,向在校学生与教职工宣传强制报告的责任主体、应当报告的情形、报告渠道以及对隐瞒不报追责情形等内容。
 
  强制报告制度是指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公权力的各类组织及法律规定的公职人员,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建立强制报告制度,对于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及时惩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意义重大。(山东淄博淄川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