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因企业生产经营所需,有外出请假从简从快的迫切愿望。在严格司法的前提下,检察机关积极探索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经营管理制度,解决涉企社区矫正对象监管和企业发展需求的矛盾,依法保障涉企矫正对象外出经营活动需求。
近日,山东威海市检察院与市司法局联合印发《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经营性外出管理有关问题座谈会议纪要》(以下简称《纪要》),推动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经营性外出管理更加规范、便捷,实现社区矫正和企业发展“两不误”。
《纪要》明确适用范围、事由和审批流程,完善了矫正对象外出所需的申请材料、申请时间、延长假期、紧急情况以及从严审批等程序性制度,建立起清晰完善的申请审批流程,为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开辟“绿色通道”。
“出得去”不再难,“管得住”也要有保障。《纪要》明确,司法行政机关实施分级处遇管理,建立风险评估机制,为批准外出提供决策支持,规范销假手续并针对违反外出管理规定的行为予以相应处罚,构建精细化管理体系,严格落实监督管理。同时,采用包括定位、视频、APP等多种方式灵活监督,对于长时间外出的可以联系目的地司法行政机关进行协助管理,实行简捷监管,避免“脱漏管”发生。
为保障社区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建立良性互动,对包括审批、管理、保障等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利用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加强沟通协作,研究相关法律政策问题,协调解决重大事项,推进社区矫正执法标准统一,促进民营经济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
《纪要》的出台,是威海市检察院持续推进“微服务·检办好”活动、畅通涉企“四类人员”案件办理绿色通道的重要举措。下一步,威海市检察院将在严格司法的前提下,持续落实对民营企业平等保护,审慎处理涉企案件,营造法治营商环境,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山东威海市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