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为深化检务公开,推进阳光司法,增加刑事案件办理的透明度,9月2日,山东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涉“两卡”犯罪不起诉案件进行了公开听证。薛城区人大代表、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委主任宋兆忠,薛城区人大代表、锦临社区书记韩建鲁,人民监督员、枣庄薛城古薛法律服务所主任姬栋梁等应邀担任听证员。听证会由枣庄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薛城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洪伟主持。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犯罪嫌疑人常某某系初犯、偶犯,案发时系在校学生,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案发后积极配合调查,主动退赃,自愿认罪认罚。张洪伟对案件定性、处罚情节和拟不起诉意见进行了充分说理;值班律师围绕证据、案件定性发表了意见;听证员在听取案情介绍和检察院拟不起诉理由后,独立、客观、公正地依次对本案发表了听证意见,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常某某作出不起诉意见。
承办检察官对该案进行了不起诉公开宣告,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被不起诉人常某某真诚悔过,感谢检察机关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表示今后一定遵纪守法,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张洪伟对被不起诉人进行了训诫,希望其从这起案件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始终做一名知法、懂法、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公民。
听证会后,张洪伟对参加听证会的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和值班律师表示感谢,指出举办案件听证是检察院践行以人民为中心,以“程序正义”促“实体公正”的具体体现,是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有利于提高检察机关的公信力和办案透明度。(山东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