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近日,山东济南市济阳区检察院就当事人申请监督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举行公开听证。济南市济阳区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樊铭梓参加并主持听证会。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的诉讼过程和裁判情况,就案件在审查过程中调查核实的证据作了详细说明并进行了出示。案件各方当事人就公开听证中所出示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进行质证并发表意见;听证员首先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进行发问,后就案件的事实认定、证据采信、监督结论、救济途径等发表了听证意见。
听证会最后,承办人向当事人宣读了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并当场送达。办案检察官表示,民事案件同人民群众权益联系最直接最密切。检察机关受理的民事申请监督案件中,部分案件确有错误、依法须以监督程序纠正,但也有部分案件裁判正确,不符合监督的条件,需要做好息诉工作的占多数。对于不予监督的案件,我们要把化解矛盾纠纷落实到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全过程,加强释法说理,与相关部门分工协作,互相配合,积极开展服判息诉工作,在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提升司法温度、监督透明度和检察公信力,以促进民事检察精准监督。(山东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