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刘磊)年初,山东菏泽市人民检察院被山东省检察院确定为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先期探索单位。在无经验可循、无样本借鉴的情况下,菏泽市检察院快人一步、主动作为、先行先试,创新实行“五+”工作模式,于今年5月至7月先后对三个县区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在全省率先完成先期探索任务,推动社区矫正及检察监督工作走深向实,为全省社区矫正巡回检察提供了“菏泽样本”。
精心谋划+深度动员,为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夯实“底子”
坚持第一时间动员部署、快人一步谋划推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菏泽市检察院党组专门听取巡回检察工作汇报,成立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研究通过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年度规划和工作方案。严格落实请示汇报制度。积极向市委政法委请示、汇报社区矫正巡回检察相关情况,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磊批示肯定。有效形成工作合力。与市司法局会签《关于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协作配合的办法》,联合召开动员会议,进行具体安排部署,正式启动巡回检察工作。强化党建业务融合。坚持党建引领,在巡回检察组成立临时党支部,工作期间举行宣誓仪式、组织支部学习,有效凝聚团队向心力,确保巡回检察工作的政治方向。
问题导向+提前对接,为社区矫正巡回检察搭起“架子”
坚持深入调研明确方向、多措并举做足“功课”。编印社区矫正巡回检察“红宝书”。根据日常工作情况,预估判断工作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设计16种工作文书、整理汇编相关法律法规,编印《指引手册》,方便工作中随时查阅。组织专题业务培训。以菏泽市检察机关“学训练赛”活动为契机,举办社区矫正巡回检察专题“云课堂”,组织全市刑事执行检察干警学习最高检指导性案例、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及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方案,有效提升团队战斗力。提前进行沟通对接。及时与市、县司法行政部门对接,提前三天送达巡回检察告知函、在社区矫正机构张贴公告,列明“三张清单”,由司法行政部门提供当地社区矫正对象名单,在矫、解矫和受处罚矫正对象名单及未成年人、女性、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名单,做到工作有的放矢。
检察一体+“外脑”加持,为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做实“里子”
坚持内部一体配强队伍、内外结合力求实效。抽调市县院刑事执行检察骨干14人组成巡回检察组,既有经验丰富的老同志、也有充满活力的新生代,实现队伍最优组合。选派未成年人检察干警、法警各1人参加巡回检察,参与对未成年、受处罚等重点社区矫正对象的检察工作,提高工作针对性。邀请1名具有鉴定资质的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巡回检察,从专业角度对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的住院病历、医疗诊断报告等进行审查、鉴别,增强工作专业性。邀请2名人民监督员同步监督,了解巡回检察相关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增加工作透明度和社会认可度。
全面监督+精准监督,为社区矫正巡回检察找准“法子”
坚持全面排查找准问题、明确重点厘清症结。每到一个县区,首先听取司法局关于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的全面介绍,掌握整体情况。再根据“三张清单”到法院、公安机关走访座谈,了解比对社区矫正对象交付、接收及受处罚、又犯罪等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在此基础上随机确定司法所进行实地检察,共实地检察19个司法所,发放调查问卷350余份、查阅社区矫正档案420余册、查看调查评估材料80余份,核查监管信息100余条,查询行动轨迹500余条,发现部分司法所存在“社区矫正小组发挥作用不到位、对社区矫正对象查找问题不准确、矫正措施针对性不强、重监督管理轻法治教育和心理疏导、个别矫正对象存在脱漏管现象”等问题。
加强自我监督,通过查看办案系统、查阅案卷材料等方式对三个县区检察院的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情况进行实地检察,严格检查日常履职、办案质量等情况,做到打铁更需自身硬。
督促整改+深化落实,为社区矫正巡回检察指明“路子”
坚持同级监督分类处理、总结提升建章立制。及时总结反馈。将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分类,制作问题清单,及时向市司法局及被检察单位进行反馈。对具体问题,交县区院以书面纠正违法形式依法监督;对多发性、普遍性问题,指导县区院列举总结,以检察建议方式向矫正机构提出整改建议;对涉及全局的深层次问题,与市司法局召开座谈会深入沟通,共商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建立长效机制。针对巡回检察中发现的问题,推动牡丹区社区矫正委员会制定《重大活动期间、国家或者所在地区发生社会性重大事件期间社区矫正对象管理规定》,平衡特定时期严格监督管理与确保社区矫正对象正常生产、生活需求的内在张力;指导鄄城县检察院与鄄城县司法局联合制定《社区矫正对象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管理办法》,回应了部分社区矫正对象的实际需求,切实维护社区矫正对象合法权益。及时总结提升。巡回检察组认真总结、分析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优化工作方案,召开全市刑事执行检察条线会议,通报巡回检察工作情况、提出具体要求。曹县、鄄城、东明等县区组织社区矫正工作同堂培训,有力促进了当地社区矫正及检察监督工作的深入开展。注重精品培树。充分发挥精品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巡回检察及常规检察工作情况,评选6例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精品案例,经市检察院检委会审议通过后在全市下发,为更好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提供了参考。
下一步,菏泽市检察院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主动性和积极性,深化细化社区矫正监督措施,坚持能动监督、全面监督、精准监督,用实际行动促进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提质增效。(山东菏泽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