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刘晓楠)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通报,表扬从事密码管理和档案工作人员。其中,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检察院干警刘艳受到表扬。
刘艳,任城区检察院办公室档案员,2001年起从事档案工作。多年来,她兢兢业业、认真细致,较好完成了各项任务,多次被授予“全市档案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近年来,她收集整理了建院以来近两万册的诉讼案卷,并全部完成电子录入工作,圆满完成了上级交办的清理任务。行政区划调整,两院合并,她全身心投入档案工作,顺利完成库房搬迁、档案清点等工作,并完成所有档案二级目录的录入,做到了电子化全覆盖。(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