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槐检宣)近日,山东济南市社区矫正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对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扬的通报》,槐荫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荣获济南市社区矫正工作先进集体,第三检察部高杰、陈薇同志分别荣获社区矫正先进个人。
近年来,山东济南市槐荫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紧紧围绕省、市检察院工作部署,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智慧检务以及刑事执行检察队伍建设,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理念,积极打造工作亮点,探索创新监督机制,推动社区矫正检察工作提质升级。为贯彻落实张军检察长关于“积极探索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要求,今年以来,槐荫区检察院探索架设“社区矫正智慧检察系统+巡回检察”基层模式,积极构建“智能化网络”“多元化网络”“精细化网络”三网融合的多维立体网络式监督格局。该模式作为区检察院社区矫正创新项目,旨在通过监督“外力”,激发监管“内驱力”,建立良性互动关系,针对现有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短板,通过构建“纵横交错”的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基层模式,推动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引导社区矫正对象向善化、社会化,促进检察监督工作系统化、专业化,以达到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目的。
下一步,槐荫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将继续围绕上级工作部署,扎实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勇于创新,积极践行,努力提升社区矫正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山东济南市槐荫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