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史金海)俗话说,“百善孝为先”,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单县杨楼镇一位80多岁老人曹某(化名)体弱多病,而两个儿子对其不闻不问,未尽赡养义务。山东单县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这一线索,积极探索“支持起诉+司法确认+司法救助”新思路,让弱势群体充分享受到司法保护的阳光,助力形成老有所养、老有所依的社会文明新高度。
山东单县检察院经调查核实,了解到曹某因患有心脑血管疾病已丧失劳动能力,生活贫困。而曹某儿子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行为,符合支持起诉的法律规定。同时,检察院与法院联动,引入“赡养履行监督机制”,即由检法联合成立调解小组,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乡调解委员会、村委会监督赡养情况,并由人民法院启动司法确认程序,确保协议得到执行。经审查,曹某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单县检察院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向曹某发放司法救助金,有效缓解了老人的经济困难,缓解了燃眉之急。
最美不过夕阳红。老有所养、老有所依是全社会的共同夙愿。今后,单县检察院将继续完善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新思路,依法能动履职,为进一步营造和谐幸福社会环境贡献检察力量。(山东单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