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检察院与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南四湖水利管理局建立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
山东法制传媒网:8月1日,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检察院与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南四湖水利管理局召开座谈会,协商建立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南四湖水利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张志振,台儿庄区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光永出席会议。
会议期间,双方立足各自职能,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水利部关于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合作共建法治教育基地达成共识。
张志振表示,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的监督、支持和法治保障作用,提升水行政执法工作效能,协同推进流域治理,意义重大。对我院提出的合作共建山东省检察机关法治教育基地的构想和思路表示赞同,下一步,南四湖水利管理局将就“智慧水利”建设、联办案件以及共建法治教育基地等方面与检察机关积极寻求结合点、合作点、创新点,形成合力,打造亮点,切实维护南四湖流域和京杭大运河(枣庄段)水安全。
王光永表示,双方合作共建法治教育基地是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水利部关于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的具体举措,依据充分,恰逢其时,意义重大,希望双方进一步加强流域监管与检察监督衔接配合,在新的起点上做出新成效,服务保障流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