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史金海)近日,单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夏辉依法列席县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
会上,夏辉检察长认真听取承办法官对刘某某盗窃案的情况介绍以及处理意见,围绕该案的证据采集、法律适用、定罪量刑,从犯罪后果、刑事责任以及认罪态度等方面有针对性地发表了检察意见。
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一种重要方式,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的责任与担当。下一步,单县检察院将加强与法院沟通联系,以更加务实的态度持续推动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落实落细,不断凝聚司法合力,共同维护公平正义。(单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