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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曹县检察院:检警联动“云课堂”拧紧未成年人住宿“安全阀”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高阳 梁晨)“未成年人保护法第57条明确规定,旅馆、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或者接待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入住时,应当询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入住人员的身份关系等有关情况……”6月17日,山东省曹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联合曹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以《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防范旅馆业法律风险》为题,通过远程视频连线的方式,对全县220家旅馆、326名住宿经营场所从业人员开展“云端”普法讲座,并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进行宣传讲解。
 
  活动中,曹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进一步要求旅馆行业经营者必须完善登记入住工作,重点强调了旅馆业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等相关规定,对遇到哪些可疑情况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进行了详细说明。曹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高阳同志以具体案例为切入点,以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逐案分析,向与会人员重点解读了刑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住宿登记制度和强制报告制度,详细介绍了需要报告的情形以及如何报告,细致讲解了违反上述制度要承担的责任以及强制报告履责之后的法律保障。
 
  “第一次通过这种远程连线的形式接受法治教育,形式很新颖,内容也使我们很受触动。对于强制报告制度,原来只知道发生案件后才去报告公安机关,却不了解可疑情况也要及时报告。检察机关、公安机关这次联合给我们上了课,提了醒,普了法,真的很及时,也很有必要。”住宿经营场所从业人员纷纷表示,将完善住宿管理,严格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合法经营,为未成年人保护贡献一份力量。
 
  “此次讲座既是对强制报告制度的宣传讲解,又是对旅馆行业经营者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的一次集中法治培训。旅馆业作为特种行业,在开展经营活动的过程中会面临较高的法律风险,经营者要充分认识这些法律风险,并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的防范工作。”曹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王娜介绍到。此次活动在促进住宿经营场所从业人员规范住宿登记管理、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的同时,也为其提升法治意识、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送上了“定心丸”。
 
  据了解,此次普法讲座的受众覆盖了辖区全部的旅馆业从业人员,范围广、影响深,使其真正明白了自己也是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参与者,更加积极地参与到保护工作中来,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增加了一道安全屏障。
 
  下一步,曹县检察院未检部门将进一步立足检察职能,针对住宿经营场所的管理隐患和监督漏洞,将事后打击转向早发现、早取证、早惩治、早预防,杜绝在住宿经营场所发生涉及未成年人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推动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合力,拧紧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安全阀”。
 
  普法小课堂
 
  旅馆业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必须查验入住未成年人身份,并如实登记报送相关信息;必须询问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并记录备查;必须询问同住人员身份关系等情况,并记录备查;必须加强安全巡查和访客管理,预防针对未成年人的不法侵害;必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可疑情况,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时采取相应安全保护措施。(山东省曹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