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校园周边禁烟屏障
——山东济宁金乡县检察院联合职能单位开展专项检查活动
山东法制传媒网:为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给在校未成年人打造一个清朗的“无烟环境”,进一步筑牢未成年人“拒绝第一支烟”安全屏障,5月27日,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和县烟草专卖局对王杰中学周边商铺烟草制品的售卖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重点对王杰学校周边一百米个体经营门店是否存在暗中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无证无照经营卷烟行为进行排查并开展宣传活动,向烟草制品零售点发放张贴“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的警示标识,向经营主体宣传法规政策,告诫商户不得向中小学生售卖烟草制品和电子烟制品,督促烟草制品零售经营主体对不确定年龄的购买对象查验身份证件。
校园周边控烟、禁烟工作任重而道远。我院将依法履职,持续加强后续监管,通过联合多部门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学校园周边违规销售烟草制品行为清理整治力度,形成长效机制,切实为保护中小学生身心健康筑牢绿色屏障。(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检察院)